人工生殖法草案-身世告知悉權

2024-12-17    51     # 人工生殖法

甚麼是身世告知悉權?

身世告知悉權(Right to Know One’s Origins),指的是每個人都有權利知道自己親生父母的資訊。

 

「身世告知」這件事很重要!

 

因為部分透過領養、人工生殖的子女在成年以後,發現自己並非由父母所親生,

會出現身心議題或是與家庭關係不良等情況,造成子女的身心衝擊或負荷。

尤其是同婚、單身的族群,他們透過試管嬰兒生出的子女,

一定會知道撫養自己長大的人並非自己的親生父母親。

身世告知對於他們來說是一定要經歷的過程。

這一權利不僅涉及個人的自我認知,也關乎孩子的成長和心理健康。

 

台灣目前的現行制度

 

根據台灣法律,特別是在《民法》與《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中,

身世告知悉權逐漸受到重視,尤其是針對領養兒童、人工生殖技術誕生的孩子等特殊情況。

 

然而台灣目前的捐贈系統採全匿名制度。

 

在傳統文化中,血統和親生關係被視為家庭的重要基石,

對於許多人來說,血緣的延續象徵著家族的延續。

因此透過人工生殖的獲得子女的父母,不希望孩子或他人知道真相,

擔心這會對家庭造成影響,或是遭遇社會的偏見或異樣的眼光,

導致人工生殖和領養被視為家庭中的「秘密」。

 

儘管如此,為什麼我們仍要進行身世告知?

 

根據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第7條:「兒童於出生後應立即被登記,

並自出生起即應有取得姓名及國籍之權利,並於儘可能的範圍內有知其父母並受父母照顧的權利。」

 

知道自己的身世和來歷是建立個人身份認同的重要部分。

 

無論是領養、人工生殖,還是其他特殊情況,

了解自己的生物學背景有助於孩子在成長過程中形成穩定的自我認知,

讓孩子能夠對自己的成長歷程有更全面的理解。

如果孩子在成年後意外得知自己的身世(例如透過第三方或意外途徑),

可能會帶來強烈的情感衝擊。

許多因隱瞞身世而在成年後得知真相的孩子,

容易出現情緒波動、失落感,甚至對家庭產生不滿。

 

對於同婚、單身的父母族群,小孩子在成長的過程中,

必然會知道撫養者並非自己的親生父母親。

這些孩子在成年之後,必然會想要知道自己生物學上的父母。

而透過早期告知,可以避免這種突如其來的心理創傷,

讓孩子在適當的年齡自然地接受自己的身世,減少對自我價值感和家庭關係的衝擊。

 

在目前的人工生殖法草案中,人工生殖子女除了在特殊狀況(如收養或結婚)下才能查詢。

但也只能知道種族、膚色、血型,無法了解捐贈者的其他資訊。

基於兒童權利公約,

讓子女擁有完整身世知悉權,更加符合兒童最佳利益,

讓兒童知道他來自哪裡、他的生命樣態,

避免因未知身世而產生的不安全感和焦慮。


國外如何處理身世告知?

 

1. 瑞典的身世告知悉權

 瑞典是世界上第一個在法律上確立捐精和捐卵子女知情權的國家。

 自1985年起,瑞典就允許透過捐精或捐卵誕生的孩子在滿18歲後,有權查詢生物學父母的身份。

 瑞典的法律規定捐贈者必須公開身份,並且接受捐贈的家庭應在適當的年齡向孩子透露父母背景。

 同時,孩子成年以後可以聯繫到國家衛生機構,申請獲取捐贈者的資訊。

 

2. 英國的身世告知悉權

 日益重視「捐精捐卵後代」的人權及兒權,英國在2005年,通過了一項立法,允許捐精、捐卵的孩子在滿18歲後有權查詢其生物學父母的身份。

 讓那些透過這項技術誕生的孩子有權在滿18歲後獲知關於生父或生母的基本資訊。

 

3. 澳洲的身世告知悉權

 澳洲的維多利亞州自1998年起,法律要求捐精/捐卵者不能保持匿名,孩子有權在18歲後查詢捐贈者的身份。

 在接受捐精或捐卵的情況下,捐贈者的資料會儲存在州政府的生殖技術監管機構中,孩子在年滿18歲後可以申請查詢,並鼓勵父母在孩子年幼時進行適度的身世告知。

 這樣的做法保護了孩子的知情權,研究顯示,這樣的透明度有助於孩子的自我認同發展。

 


參考資料:

配子捐贈者身分之揭露或保密-林昀嫻

 

衛生福利部公告「人工生殖法」修正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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